【海外置業】做個精明業主 海外物業要識揀 

美聯環球業務拓展及市場部經理蕭麗琪Eden-做個精明業主 海外物業要識揀 

 

近年不論是因移民潮要移居海外,或是純以投資角度出發分散投資風險,「隔山買樓」購入海外物業已成大趨勢。在港購買海外物業雖方便,但亦受限於地域上的限制,尤其於疫情下買家未能親身出國,故購買境外物業時,代理擔當之角色十分重要。 早前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公布題為「境外置業添保障」研究報告,提出本港不少海外物業代理的執業建議,要選擇合適自己的代理,到底要注意什麼?

美聯環球業務拓展及市場部經理Eden指,由於現時銷售海外物業之地產代理未有需要持有本港地產代理牌照,故地產代理監管局只可監管持牌地產代理的操守,未能規管非持牌機構以及外國發展商。單銷售海外物業的代理,未有明文條例可跟從,單靠業界自律,且不同地產代理有不同手法,難免有所誤導或偏差。

過去5年地監局合共接獲119個相關投訴,個案中絕大部分的問題,是源於境外發展商的行為而非地產代理行為,主要涉及爛尾樓、以及未提供已承諾的租金保證等。雖說大多投訢都不是針對地產代理,但作為買家及海外發展商之間的溝通橋樑,Eden認為慎選地產代理是十分重要的。她指「本港有不少海外物業地產代理,要仔細檢視代理公司的背景、信譽等。選擇信譽良好的地產代理,方可助買家了解外地物業資訊。」

買家於入市前亦應多作研究,如查閱物業發展商過去的發展項目進度及質素等,選擇上市或大型發展商,因為大多上市發展商有一定的信譽及歷史,於投資海外物業時更有保證。因地監局接獲最多海外代理投訴的是項目爛尾,或未如期落成,其中主因是不少發展商有財務問題,未能承擔建築物業成本,最終導致小業主損失慘重,既收不到物業,又不能取回訂金,故買家於入市長樓花期項目時更應要小心。

除了慎選發展商及地產代理外,買家亦應該「做足功課」,了解海外當地市場買賣情況、同區樓盤的租金回報及仔細計算該樓盤的投資及租金回報;及當地大概法律流程,免招損失。近日更有不少聲音指應為銷售境外物業的地產代理設立考試,製訂一套從業守則,Eden認為如能訂立銷售守則時自然最好,大家亦應跟從,更顯地產代理專業性,亦不會讓害群之馬影響整體之利益。最重要的是,買家亦要自己多留神,免招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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